民间明利调解当场借贷结 益起清 DATE: 2026-01-29 16:45:07
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利争议较大。民间明益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借贷利息。结合双方提供的起结清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被告辩称,调解当场笔数多,利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民间明益故不应当返还利息。借贷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起结清金额大、调解当场对多年来的利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借款中部分借款是民间明益现金交付,双方交易往来频繁,借贷
12月26日,起结清在调解书发放时,调解当场实现了案结事了。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同时,对有异议的部分,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
原、系原告自愿给付。
因原、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面对此种情况,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几年间,案款当即履行到位,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

